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省局批复精神及市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地税发[2011]132号)、《关于调整市区四、七税务分局名称的通知》(锡地税发[2012]4号)要求,现将市区原重点税源局(第七税务分局)更名为第四税务分局,原一般税源局(第四税务分局)更名为第七税务分局,更名后,其机关代码和管辖范围不变。
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