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标题: |
境内单位向境外非居民企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预提所得税应向国税还是地税缴纳? |
| 问题类型: | 纳税咨询问题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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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内容: |
境内单位向境外非居民企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预提所得税应向国税还是地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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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回复: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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