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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标题: 办理税务登记的申请条件、申请资料以及办理时限?
问题类型: 每日热点问题   
问题回复:

您好!

  申请条件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其他纳税人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提交资料清单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2)《企业所得税纳税鉴定表》(征收方式鉴定表),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除外(免填单服务)


  (3)《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4)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6)外经委批复、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


  (7)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8)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10)生产经营地证明材料: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出租方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11)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需提供总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总机构批准成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12)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办理时限


  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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