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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税务分局2010年9月份办税事宜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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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税贴士

1、本月申报期为:9月1日至9月15日。

  2、本月申报的税种、基金、费为: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利股红(预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

3、征收预告:10月份将进行三季度所得税预缴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符合核定征收“利股红”个人所得税的私营企业需按季申报“利股红”所得个人所得税。同时办理申报的基金有:防洪保安资金以及2010年三季度职业技术教育统筹经费和无锡市总工会经费。

  4、7月1日起,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正式运行,持有CA认证盘的纳税人可登陆至江苏省地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wsbs.js-l-tax.gov.cn)进行相关涉税业务的办理,有关操作说明可至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wuxitax.gov.cn)查询

  5、从2010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非住宅及其他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行为按3%税率征收契税。

  上述规定的执行时间以房地产转让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仍按锡政办发[2005]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社会保险费2009年12月起自动加收滞纳金(0.2%/日),由系统设定。请纳税人致电相关管理部门查询应征数据,预储足资金。

  7、夏季高温期间办公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工作时间为14:00——17:00。实施时间为2010年7月1日(星期四)起。

  8、局长接待日时间:

  本月15日,地点:第四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9、网上办税地址:http://www.wuxitax.gov.cn/bsfwt2009

  10、咨询、举报投诉电话:12366。

                                                                                          第四税务分局     20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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