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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标题: 2009年度核定征收企业是否可以申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问题类型: 每日热点问题   
问题回复: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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